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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夏专升本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宁夏理工学院 2012-1-12 17:44:56 【字体:小 大】

2012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宁教考院成招[2011]128号

    为做好201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试点工作,根据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宁教高[2011]170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于2011年10月按专业向各招生院校下达,同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和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据此制定并发布本院校《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

二、申请资格及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及条件,方可申请报名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

    (一)经统招入学的我区普通本科院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三)修完普通专科(高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业成绩优良;

    (四)考生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诚信记录,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推荐及报名办法

    (一)本人申请。凡符合申报资格及条件的考生,在本生源院校规定的时间内,向院校有关部门提交《宁夏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报名申请表》(见附表)。

    (二)资格审查 。生源院校负责本校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的申请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审查考生姓名、考生学号、身份证等信息是否与高考录取登记表信息相符,是否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和招生院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等。

    (三)专业基础课考试 。生源院校负责组织本校符合申报资格与条件的考生,在3月10日前按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基础课目录进行专业基础课考试。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作为生源院校推荐的主要依据。

    (四)院校推荐 。生源院校依据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按本校当年专科毕业生数的20%划定推荐资格线。达到推荐资格线的考生可推荐参加2012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并在本校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报名及志愿填报、现场确认。各生源院校须使用宁夏

    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的报名软件,采集推荐考生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组织考生现场确认。于3月15日前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上报考生信息。

    被生源院校推荐的考生,专升本志愿填报须选择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的一个专业志愿,同一专业志愿最多可选报3所院校志愿。

四、统考考试与评卷

    (一)考试科目。2012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科目为:文史类(外语、体育、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理工类(含农医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二)考试命题。2012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制卷、阅卷、成绩统计。命题依据为《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说明》。每门课满分均为150分,总分300分。

     (三)考试时间安排。2012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4月14日(星期六)。

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日  期

时  间
 4月14日(星期六)
 
9∶00—11∶30
 大学英语
 
14∶30—17∶00
 大学语文(文史类)

高等数学(理工类)
 

(四)考试组织

    1.考点设定另行通知。

    2.考场编排和监考教师选聘,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

    3.考务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2011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4.生源院校在考前组织考生熟悉考点、考场分布情况,按时参加考试。同时要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评卷和登分

    统考课评卷和登分、成绩统计、成绩单打印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并下发到生源院校,由生源院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上查询成绩。

五、录取

    (一)组织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录取原则。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新生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基本原则进行。

    (三)录取办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采用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宁夏教育考试院依据划定的各专业统考课程录取资格线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严格按照本校当年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录取公示。宁夏教育考试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以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审批备案。公示结束后,招生院校须按宁夏教育考试院审定后的录取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直接邮寄给考生本人。

    (六)考生录取后,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凭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名册在教育部高校录取平台办理录取注册手续。

六、照顾政策

    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录取时,回族考生享受10分、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享受5分的加分照顾政策。

七、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要求,精心组织,切实保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透明;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提高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社会公信度。

    (二)认真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录取原则,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六严禁”的招生工作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杜绝超计划录取,杜绝考试和录取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三)各有关高等院校的主要领导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负主要责任,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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